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、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、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,
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。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。
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,其用纸、幅面尺寸及版面、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,其余可以
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
页边与版心尺寸
公文用纸天头(上白边)为37 mm±1 mm,公文用纸订口(左白边)为28mm±1mm,
版心尺寸为156 mm×225mm.
字体和字号
如无特殊说明,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。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。
行数和字数
一般每面排22行,每行排28个字,并撑满版心。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。
文字的颜色
如无特殊说明,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。
印制装订要求
制版要求
版面干净无底灰,字迹清楚无断划,尺寸标准,版心不斜,误差不超过1 mm。
印刷要求
双面印刷;页码套正,两面误差不超过2mm.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%,
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%、M80%.印品着墨实、均匀;字面不花、不白、无断划。
装订要求
公文应当左侧装订,不掉页,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,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±2mm,
四角成90°,无毛茬或缺损。
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
(a)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,允许误差±4mm。
(b)无坏钉、漏钉、重钉,钉脚平伏牢固。
(c)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,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--5mm.包本装订公文
的封皮(封面、书脊、封底)与书芯应吻合、包紧、包平、不脱落。
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
一.版头
份号:如需标注份号,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,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。
密级和保密期限: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,一般用3号黑体字,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;
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。
紧急程度:如需标注紧急程度,一般用3号黑体字,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;如需同时标注份号、密级
和保密期限、紧急程度,按照份号、密级和保密期限、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。
发文机关标志: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"文件"二字组成,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
规范化简称。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,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,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,颜色为
红色, 以醒目、美观、庄重为原则。联合行文时,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,一般应当将主
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;如有"文件"二字,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。
二.文体
1.标题:一般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,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,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;
回行时,要做到词意完整,排列对称,长短适宜,间距恰当,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。
2.主送机关: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,居左顶格,回行时仍顶格,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。
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,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。
3.正文: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。一般用3号仿宋GB2321字,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,每个自然
段空二字,回行顶格。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"一、""(一)""1.""(1)"标注;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、
第二层用楷体字、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。
4.附件说明:如有附件,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"附件"二字,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。如有
多个附件,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(如"附件:1.
XXXXX");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。附件名
称较长需回行时,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。
5.发文机关署名、成文日期和印章
5.1 加盖印章的公文: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,印章用红色,不得出现空白印章。
单一机关行文时,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、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,印章端正、
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,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,印章
顶端应当上距正文(或附件 说明)一行之内。
联合行文时,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,并将印章一一对应、
端正、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,最后一个印章端正、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,印章之间
排列整齐、互 不相交或相切,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,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(或附件说明)
一行之内。
5.2
不加盖印章的公文:单一机关行文时,在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,
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,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,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
关署名,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,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。联合行文时,应当先编
排主办机关署名,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。
5.3
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: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,在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下空二
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,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,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。
在签发人签名 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。联合行文时,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
签发人职务、签名章,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、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,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、
签名章上下对齐;每行只编排一 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、签名章;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。
签名章一般用红色。
5.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: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
(即1不编为01)。
5.5 特殊情况说明: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、成文日期时,可以采取
调整行距、字距的措施解决。
6.附注:如有附注,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。
7.附件:附件应当另面编排,并在版记之前,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。"附件"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
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。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。附件顺序号和
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。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。
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,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"附件"
二字及附件顺序号。
三.版记
版记中的分隔线
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,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(推荐高度为0. 35 mm),中间的分隔线用细
线(推荐高度为0. 25
mm)。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,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
边缘重合。
四.抄送机关
如有抄送机关,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,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、左右各空一字编排。"抄送"二字后
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,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,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。
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,除将"抄送"二字改为"主送"外,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。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
关时,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,之间不加分隔线。
五.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
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,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,印发机关左空一字,印发日期右空一
字,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。
六.页码
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,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,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;一字线上距版心
下边缘7
mm.单页码居右空一字,双页码居左空一字。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,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
编排页码。公文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,页码应当连续编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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